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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4-72-6A 304不銹鋼離心通風機的詳細資料

BF4-72-6A  304不銹鋼離心通風機使用方,對廠家不銹鋼離心風機性能的基本要求4.1.1賣方保證滿足買方提出的風機性能設計參數,并能在第3節各條款中指明的環境下長期安全運行。
4.1.2風機特性曲線的允許偏差,限制在:
(1)在額定轉速下,在工作區域內,在全壓所對應的流量偏差:0~+2%。
(2)在額定轉速下,在工作區域內,在流量所對應的全壓偏差:0~+2%。
(3)在額定轉速下,在工作區域內,在對應點的全壓效率,不得有負偏差。
(4)軸功率偏差:0~+4%。
4.1.3風機有標牌,其內容包括風機的名稱、型號、符合第2節設計要求的技術數據,如流量、全壓、進風溫度、風機軸功率、效率、轉速、制造廠家、出廠編號、出廠年月等。
4.1.4風機的*臨界轉速,高于設計轉速的25%。
4.1.5賣方保證風機從滿負荷至zui低負荷的全部運行條件下,工作點均落在風機穩定運行的zui小流量點的范圍之內,必須避開喘振區域。
4.1.6風機及其輔助設備,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運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啟停、調試和正常運行及事故情況下所必須的測量、控制調節及保護等措施,以確保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4.1.7在全部運行條件下,風機軸承的zui大允許振動速度均方根值Vrms小于4.6mm/s。
4.1.8風機主軸承能承受機殼內的紊流工況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長期運行時不發生事故。
4.1.9風機及其輔助設備,能經受得住所在地區地震力的作用。在本工程的地震烈度級的地震作用下,設備均能承受并保持結構上的完整性。
4.1.10風機的設計,考慮到穩定工況和不穩定工況下的離心力、壓力、熱應力、地震力以及風機自重等的同時作用。
4.1.11材料和潤滑油的選擇,要考慮zui低和zui高環境溫度的影響。潤滑油站有電加熱裝置和冷卻設施,以保持適當的油溫。
噪聲要求:離風機機殼外1米處的噪聲不得大于85dB。
4.1.12如果干擾噪聲大于第4.1.11條的規定值,賣方進行隔聲、保溫處理,并提供隔聲保溫包敷層材料清單、包敷層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參數等,機殼的保溫鉤釘由賣方提供,用戶現場自行焊接,其型式和布置得到買方同意。保溫包敷材料由買方自理。
4.1.13賣方明確設計參數的允許變動范圍,買方在設備正式制造前有權在這一范圍內變更設計參數。賣方不增加設備價格。設計參數的允許變動范圍為±3%。
4.1.14當買方訂購數臺技術規格相同的風機時,則相同風機的所有零部件,包括備用零部件可互換。
4.1.15賣方須向買方提出有關風機基礎圖的詳細要求,以使風機的振動和不穩定性減小到zui低程度。
4.1.16風機滿足:煙氣裕量10%,壓頭裕量20%的要求,TB點工況已考慮此裕量要求,另加不低于10℃的溫度裕量(引風機不低于30℃)。
4.1.17風機轉子等主要零部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機械性能及無損探傷試驗。
4.1.18風機轉子等零部件的焊縫作無損探傷試驗。
4.1.19風機的設計制造振動檢測及轉子動平衡試驗等均按機械工業部通用局有關標準及制造廠標準執行。
4.1.20風機出廠前完成下列試驗項目,并提供試驗報告:
(1)動平衡校正。
(2)轉子無損探傷試驗。
4.1.21如在運行中發生渦流誘導振動,制造廠負責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避免風量、風壓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動。
4.1.22滾動軸承正常工作溫度不大于70℃,zui高溫度不得超過85℃,并要求設置85℃以上報警措施。
4.1.23風機調節裝置能承受鍋爐故障引起超溫、飛灰濃度大等不利工況,不得出現損壞、卡住、扭曲和漏風。
4.1.24采用電動操作的調節裝置,在zui大壓差下,也能用手輪操作,并要求在手輪操作后能自動回復到電動操作。
4.1.25賣方保證從滿負荷到zui小負荷的全部運行條件下,工作點均落在失速線下方,工作點對失速線的偏離值為運行條件6%以上。
4.1.26調節葉片由zui小開度到zui大開度的動作時間不超過45秒。
4.2對風機制造的基本要求
4.2.1風機機殼及進氣室和進風口,做成帶法蘭的分段式結構,要求有襯墊或墊片結合面,同時考慮到運輸、包裝、檢修時的方便,并有利于風機轉子的拆裝。
4.2.2風機機殼上帶有密封良好的人孔門,以利檢查機內的零部件情況。
4.2.3為了消除機殼和進氣室剛性不足而產生的振動,在它們內部和外部均采取有效的加強措施。
4.2.4為防止渦流誘導振動,在后彎葉片風機的調節門和葉輪之間必要時加裝葉片整流裝置。
4.2.5為減少風機進氣室的渦流振動,根據需要裝設阻旋板,并要求焊接牢固。該板位于進氣室內軸中心以下的部位。
4.2.6風機的進風口與進氣室相適應,避免風機在運行中風量、風壓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動。
4.2.7聯軸器處設置鋼制聯軸器保護罩,該保護罩是封閉型式,且可拆裝的。為了便于軸的校正和軸承的拆裝,軸承座必須有單獨的底板和調整螺絲。
4.2.8所有冷水用水點的設計符合第2.5節規定的要求。
4.2.9為了避免軸承箱由于溫度和壓力的升高而漏油,設有放氣管閥或其它有效措施。
4.2.10風機軸穿過進氣室或機殼的地方,設置密封裝置,以減少介質泄漏。
4.2.11風機進氣室機殼的zui低點裝設管徑不小于DN50的放水管及隔離閥。
4.2.12風機的各個組件和部件,按需備有吊攀或吊孔。
4.2.13考慮到風機葉輪等被塵粒磨損的情況,必須采取可靠的防磨措施,延長使用壽命。當風機入口煙氣含塵量≤30mg/Nm3時,風機葉片使用壽命在15000小時以上,鍋爐啟、停時允許含塵量>30mg/Nm3。
4.2.14選擇引風機的材料,包括膨脹節,充分考慮由于鍋爐短期故障等原因可能引起的超溫300℃半小時。
4.2.15風機焊接件和焊接按照圖紙和國家有關焊接標準要求。根據零部件的重要性進行外觀檢查和相應的無損探傷檢查。
4.2.16對于組裝后整體發運的風機,力求做到使現場的安裝工作量達到zui小。
4.2.17風機的葉輪軸支承在兩個軸承上。風機為全封閉式,風機入口均有入口箱。
4.2.18風機與電機由膜片式聯軸器直接連接驅動,軸承箱內潤滑油用于潤滑及冷卻。
4.2.19風機軸承采用SKF軸承。
4.2.20有風機轉子起吊高度示意圖,以利于定單軌標高。
4.2.21對軸承潤滑的基本要求:風機軸承采用油池潤滑,風機、電機軸承采用SKF軸承,軸承座采用水冷。
4.2.22風機底座采用鑄鋼或整體焊接鋼底座。
4.2.23引送風機要設置電機鐵心溫度和振動檢測點。
4.3對風機入口風門電動執行機構的基本要求
4.3.1風機進口電動調節風門及執行機構由賣方提供。
4.3.2賣方對風機配套設備(電機、調節風門等)技術銜接總負責。配套風機入口風門及其電動執行機構由賣方負責。電動執行器電壓等級為380VAC,IP65,智能一體化產品,電動執行機構行程可調,行程設定在50°~110°范圍內均能保證正常工作。
4.4對電氣設備的基本要求
4.4.1電動機的設計與構造,必須與它所驅動設備的運行條件和維護要求*。
4.4.2電動機基本性能保證值的允許誤差為:
效率?:≥95%(滿載);
功率因數cos?:0.85;
zui初啟動電流:保證值的≤6.5倍額定電流;
zui初啟動轉矩:保證值的≥1.0倍額定轉矩;
zui大轉矩:保證值的≥2.0倍額定轉矩。
4.4.3當電源頻率為額定,電源電壓與額定值的偏差不超過±5%時,電動機能輸出額定功率。
4.4.4當電壓為額定,電源頻率為48.5~50.5Hz時,電動機能輸出額定功率。
4.4.5電動機的額定功率,不小于電動機所驅動設備長期連續運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大于zui大制動功率。電機能效等級執行《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8613-2012第4.3規定,0.75~375KW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在額定輸出功率的效率不低于3級能效。
4.4.6電動機的電壓為380V/10000V。
4.4.7電動機必須能在70~100%的額定電壓和額定頻率下啟動,并加速所啟動的設備。
4.4.8在設計的環境溫度下,電動機能承受所有熱應力和機械應力。并要求當端電壓保持在額定值的100%時,電動機能達到滿意的運轉性能。
4.4.9提供所選電動機的堵轉電流、允許堵轉時間及電動機等效發熱時間參數供買方確認;如果沒有得到買方同意,堵轉電流不得超過全負載電流的650%。
4.4.10電動機宜采用全封閉型式,各項性能指標均不受室外氣候變化的影響。
4.4.11電動機有防止內部積水的排水口。
4.4.12任何通風口的濾網能拆裝,并抗腐蝕。
4.4.13電動機有固定接地導線的裝置。若采用螺栓連接,在金屬墊片或是電動機的底座上,有足夠數量的螺栓保證連接牢固。
4.4.14電動機出線盒的方位,面對電動機的軸伸端,對于順時針風機,出線盒在左側;對于逆時針風機,出線盒在右側。
4.4.15導線接地裝置設置在電動機主接線盒的一側,或者在臥式電動機后端的底座附近。
4.4.16電動機采用F級絕緣,具有密封或者焊封的靜止線圈,并按B級溫升考核。電動機的外殼防護等級IP55。
4.4.17電動機的軸承結構是密封的,能隔絕污物和水,并不使潤滑劑進入線圈。
4.4.18軸承的使用壽命:與電動機直連的軸承不少于15年。
4.4.19電動機配備的滑動軸承,為油環形。并具有分開的軸承箱和端蓋,使之在不拆卸電動機的情況下,能夠檢查或替換軸襯,電動機的結構能在不拆卸半聯軸節的情況下拆卸轉子。
4.4.20電動機的軸承有加注潤滑油的設備,并要求這一設備能在不拆卸電動機的情況下,把潤滑油注入軸承箱。
4.4.21電動機隨軸承箱一起裝運,并在軸承箱內灌注由電動機制造廠認可的潤滑油。為了適應運行前調整的需要,需配備放油閥和附帶說明書。
4.4.22油位指示表有刻度,使之能夠顯示出靜止油面和運轉時油面位置。
4.4.23測量軸承溫度的熱電阻可靠地安裝。
4.4.24溫度檢測元件的引線與動力線分開,引向單獨的接線盒。各引線要排列整齊,使之能根據電動機的外形圖確定每個檢測元件的位置。
4.4.25賣方提供的接線盒,裝在電動機的底座上。該接線盒能沿對角線分開,并可從電動機上拆下來。
4.4.26接線盒能防日曬雨淋和抗腐蝕。防爆式電動機具有防爆式的接線盒。
4.4.27電動機的所有引線,都接到各自的接線盒,并要求帶有適當的標記和識別的符號。
4.4.28電動機的內部引線孔足夠大,使與引線相連的任何接頭都能通過。
4.4.29電動機有吊環或其它供起吊用設施,使電動機能夠簡便安全地起吊。
4.4.30電動機有標牌。標牌上標注電動機的名稱、型號、接線方式和額定數據,如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電流、額定頻率、額定轉速、轉動方向和絕緣等級等,還要標寫制造廠家、出廠編號和出廠年月。
4.4.31驅動風機用電動機冷態允許連續起動不少于2次,熱態允許連續起動1次,起動時電動機端頭zui低電壓為70%~80%(工程中具體值由買方確認)。
4.4.32電動機采用全電壓起動,起動電流和起動時間的計算書提供買方并經買方確認,并提供相應保證值。
4.4.33電動機附加熱器,其電源電壓為380VAC、220VAC,3相、單相由買方選擇確定。
4.4.34賣方在投標時提供整個電氣系統設計供貨范圍清單,供買方確認。
4.4.35風機外購設備的候選分包廠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報各分包廠家的簡要業績及資質情況,賣方負責與電機廠的全部配套協調工作,包括對電機的有關技術要求、供貨范圍、組合調試、交貨進度等,所配供的電機滿足本技術條件書的要求。
4.5儀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4.5.1設置的檢測儀表和控制設備滿足風機和其配套部件啟動、停止、運行和事故處理過程的安全監視、控制、調節、報警、聯鎖和保護的要求;并可按買方要求增加部分測點。
4.5.2賣方提供風機和其配套部件在啟動、停止、運行和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檢測、控制、調節、報警、聯鎖和保護的全部內容,配供的測控設備系統的特性、功能、原理、安裝、調試和使用注意事項的詳細說明。
4.5.3賣方編寫出風機系統順控要求,并提供啟、停過程的順控邏輯框圖和其運行中各項參數的正常值、報警值和聯鎖保護動作值。
4.5.4賣方采用標準化的元件和標準化的設備組件,以適合電廠使用更換的需要。
4.5.5用于保護、控制聯鎖與報警的儀表,選用質量好、動作準確與可靠的儀表。各種儀表、繼電器以及其他電器元件的布置考慮環境溫度的附加影響,并能滿足維護、更換時所需要的空間位置。為了全廠協調,所供熱控產品由賣方提供三家以上供貨商,zui終由買方確認。
(1)配供的現場溫度指示表,采用可抽芯萬向型雙金屬溫度計,其表殼直徑為ф100mm,精度為1級。
(2)配供的雙支熱電阻,采用三線制,Pt100分度。
(3)配供的軸承測溫用的熱電阻,采用具有防振結構的端面熱電阻或的軸承熱電阻。安裝時其感溫端能彈性的緊貼于被測金屬表面。
(4)配供的電動執行器和變送器采用進口或引進技術組裝的產品。
4.5.6送引風機一般裝設以下測量、報警保護測點(不于此、不少于此):
(1)軸承及線圈測溫用熱電阻,熱電阻要求為雙支熱電阻,品牌要求為上自儀三廠或重慶川儀。測點包括:
風機自由端軸承殼體溫度1個;
風機傳動端軸承殼體溫度1個;
風機電動機驅動端軸承溫度1個;
風機電動機非驅動端軸承溫度1個;
風機電動機定子繞組溫度3個。
(2)振動儀表包括傳感器、二次表以及傳感器和二次表的連接電纜。品牌要求為江陰三電儀或江陰眾和,測點包括:
風機自由端軸承軸向振動1個;
風機自由端軸承徑向振動1個;
風機傳動端軸承軸向振動1個;
風機傳動端軸承徑向振動1個。
設備廠家需提供以上測點的測量儀表設備,振動需供二次表,電壓等級220VAC。賣方須提供溫度、振動的報警值和跳停值。
4.5.7熱電阻設置在軸承殼上zui易發熱的部位,并能從軸承外部安裝及拆除。
4.5.8賣方提供熱電阻的結構詳圖和安裝圖。
4.5.9熱電阻的金屬標牌是耐腐蝕的,并牢固地固定在設備上。
4.6標準
4.6.1風機、電動機及其附屬設備的設計和制造,符合現行的有關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這些標準和規范至少包括:
(1)風機與羅茨鼓風機噪聲測量方法             GB2888—91;
(2)通風機基本型式尺寸參數及性能曲線         GB3235—82;
(3)通風機空氣動力性能試驗方法                GB1236—85;
(4)離心和軸流式鼓風機、壓縮機熱力性能實驗    JB3165—82;
(5)通風機現場實驗                         GB10178-88;
(6)電站鍋爐風機現場實驗規程(參照執行)          DL469—92;
(7)通風機葉輪超速實驗                       JB/T6445—92;
(8)通風機轉子平衡                          ZBJ72042—90;
(9)通風機振動檢測極其限值                   JB/T8689—98;
(10)風機用鑄鐵件技術條件                    JB/T6887—93;
(11)風機用鑄鋼件技術條件                    JB/T6888—93;
(12)通風機焊接質量檢驗                      ZBJ72038—90;
(13)通風機鉚焊件技術要求                    ZBJ72039-90;
(14)通風機涂裝技術條件                      JB/T6886—93;
(15)通風機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JB/T6444—92;
(16)包裝儲運標志                            GB191—90;
(17)按引進技術進行設計制造的風機、電動機及附屬設備,還符合引進國家規定的現行有關標準和規范,并提供有關的標準和規范;
(18)旋轉電機基本技術要求                    GB755—87;
(19)電機結構及安裝形式代號                  GB977—81;
(20)電機線端標志與旋轉方向                  GB1971—80;
(21)電機冷卻方法                            GB1993—80;
(22)電機的外殼分級                          GB4992.1—85;
(23)旋轉電機振動測定方法及限制振動限值       GB10068.2—88;
(24)旋轉電機噪聲測定方法及限制噪聲限值       GB10069.3—88;
(25)三相異步電機實驗方法                    GB1032—85;
4.6.2引進技術的有關國家的相應標準。
4.6.3賣方執行本技術協議所列標準。有不*時,按較高標準執行,并及時通告買方。
4.6.4從訂貨之日至賣方開始制造之日的這段時期內,買方有權提出因規程、規范和標準發生變化而產生的補充要求,賣方遵守這些要求。且不論買方知道與否,賣方有責任及時書面通知買方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發生的變化。
4.7性能保證值
風機性能滿足前述風機技術參數。
5.監造、檢驗/試驗和性能驗收試驗
5.1概述
5.1.1本節用于合同執行期間對賣方所提供的設備(包括對分包外購設備)進行監造、檢查和性能驗收試驗,確保賣方所提供的設備符合技術要。
5.1.2 賣方在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監造、檢查和性能驗收試驗標準。
5.2工廠檢查
5.2.1工廠檢查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賣方需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查和試驗。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須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并且作為交貨時質量證明文件的組成部分。
5.2.2檢查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進廠,部件的加工、組裝、試驗、出廠試驗。
5.2.3賣方檢驗的結果要滿足技術要求,如有不符之處或達不到標準要求,賣方要采取措施處理直至滿足要求,同時向買方提交不*性報告。賣方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將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5.2.4工廠檢查的所有費用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5.3設備監造
5.3.1監造依據
根據本合同和電力部機械工業部文件電辦(1995)37號《大型電力設備質量監造暫行規定》和《駐大型電力設備制造廠總代表組工作條例》,以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
5.3.2監造方式
文件見證、現場見證和停工待檢,即R點、W點、H點。每次監造內容完成后,賣方和監造代表均須在見證表格上履行簽字手續。賣方復印3份,交監造代表1份。
R點:賣方只需提供檢查或試驗記錄或報告的項目,即文件見證。
W點:買方監造代表參加的檢驗或試驗的項目,即現場見證。
H點:賣方在進行至該點時必須停工等待買方監造代表參加的檢驗或試驗的項目,即停工待檢。
買方接到見證通知后,及時派代表到賣方檢驗或試驗的現場參加現場見證或停工待檢。如果買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W點可自動轉為R點,但H點如果沒有買方書面通知同意轉為R點,賣方不得自行轉入下道工序,與買方商定更改見證時間,如果更改后,買方仍不能按時參加,則H點自動轉為R點。
5.3.3監造內容(賣方細化,買方確認):
序號 監造部套 監造內容 監造方式 備注
   H W R 數量 
1 轉子、主軸、聯軸器等轉動件 材料機械性能
無損探傷試驗   R  
2 主要零部件 材料試驗   R  
3 轉子 動平衡試驗(組成轉子的主要零部件應按工藝要求分別單獨或分步進行動平衡,總成后其zui終評價等級不得低于G4。)  W R  
4 整機 出廠前運轉試驗  W R

BF4-72-6A  304不銹鋼離心通風機出廠運轉試驗,在zui高轉速下進行。連續運行時間從軸承溫升穩定后起算,要求不少于1小時。當環境溫度為0~40℃時,軸承溫升不大于40℃,軸承zui高溫度不大于80℃;當環境溫度低于0℃時,經供需雙方商定,軸承溫升不大于40℃,軸承zui高溫度不大于80℃。并可根據不同使用場所制成ExdIIBT4、ExdIICT4防爆等級。

BF4-72-6A  304不銹鋼離心通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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